《大学体育》课程有关规定
《大学体育》为泰山学院一、二年级大学生必修课程,每学期1学分,共4学分,采用学年选项模式,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选择一个体育项目进行两个学期的学习:第一学期为大学体育A;第二学期为大学体育B;第三学期为大学体育C;第四学期为大学体育D。从2021级起,针对三、四年级学生开设短期体能强化课,不占学分。
为明晰体育课程执行中部分问题的处理程序,特作出以下规定:
一、体育课程没有跨学期补考
根据课程特点与课程考试办法,凡当学期体育课程不及格学生,需参加课程重修。
二、体育课程的重修
1.分学期按课程
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可以申请大学体育A或C的重修;第二学期可以申请大学体育B或D的重修。重修时可以自由选择体育项目。
2.必须跟班上课
学期开学后两周内,根据个人课表安排,选择空余时间,由学生自行选择体育教师并向任课教师本人提出上课申请(附件1),经教师同意后,跟随该班学生正常上课并参加考试。超过两周后,不再受理。
说明:因一年级新生开课较晚,重修大学体育A的学生必须跟随大学体育C的班级上课。
3.教务系统重修报名
根据教务处重修报名通知,及时在教务系统按照正确课程完成报名。
三、体育课程的缓考
符合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以提出体育课程缓考申请(附件2):
1.在考试前受伤、生病或参加学校以上级别的竞赛,确实无法在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,并且没有旷课现象,学期请假不多于3次的学生。
2.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,由任课教师完成考试,并录入成绩。无法按期完成考试,则按照重修处理。
四、复学学生的体育课程
学期开学后两周内,根据个人课表安排,选择空余时间,由学生自行选择体育教师并向任课教师本人提出上课申请(附件1),经教师同意后,跟随该班学生正常上课并参加考试。超过两周后,不再受理。
五、初修未选课学生的体育课程
1.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大学体育A或C选课时间内未选课,则不能进行该课程学习,需在后续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,根据个人课表安排,选择空余时间,由学生自行选择体育教师并向任课教师本人提出上课申请(附件1),经教师同意后,跟随该班学生正常上课并参加考试。超过两周后,不再受理。
说明:需初修大学体育A的学生必须跟随大学体育C的班级上课。
2.第一和第三学期需要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页面自主选择A或C的上课项目,第二和第四学期已选择A或C的学生无需再选B或D。
当学年第一学期A或C未选课的学生,在第二学期教务处开放B和D选课时,仍可选择大学体育B或D上课。
六、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。原《大学体育课程重修与缓考规定》同时废止。